一是壓實安全生產責任。落實全員安全生產(消防安全)責任制,抓緊抓實安全生產(消防安全)基礎性工作,召開了安全生產(消防安全)工作會,簽訂了目標責任書,層層傳導壓力,形成了一級抓一級、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。二是狠抓安全隱患排查。開展安全生產(消防安全)專項整治三年行動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及火災防控“除險清患”專項行動,落實安全生產日、周、月排查機制,開展安全督查檢查100余次,排查各類隱患90余處,嚴格落實跟蹤督促整改制度,切實做到整改措施、責任、資金、時限和預案“五到位”,隱患整改率達98%以上,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發生。三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。在春節、兩會、五一、中秋、國慶等重要節點時段,加強值班值守,強化應急管理;妥善化解處理了農民工工資兌付、征地拆遷等矛盾糾紛,確保集團安全穩定。